![]()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万明理
1999年7月20日后,我被迫将一本《转法轮》、《中国法轮功》等大法资料交给派出所,并讲了不利于大法的话,现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失,洗去污点。我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直至功成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8/12591.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