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莫淑娟
99年7月,在单位召开党员“批判法轮功”会上,我写了、说了对大法不利的话,都是违心的。2004年被邪恶抓到公安局说了对大法不利的话,特此声明一律作废。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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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5/96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