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联慧、杨春惠
在99年7.20期间,受到单位的压制,自己也有怕心,强迫写了“保证书”,说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在此声明所写的“保证书”作废。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作废。从此坚修大法不动摇。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5/96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