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爱玲、马善友
由于以前学法不深,自己给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起到负面作用,我写的书面材料和说的对不起大法的话特此声明作废。今后一定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5/96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