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秦艳秋
由于学法不扎实,在精神病院以及洗脑班、看守所说、所写的所有违背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坚定修炼、维护大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5/96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