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太明
我在邪恶迫害下向旧势力所有“保证”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与旧势力彻底决裂,随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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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5/96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