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魏学义
在邪恶的迫害下,在当地派出所写的“保证”,按的手印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有言行全部声明作废。今后自己努力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5/96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