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敏岚
我以前不符合法的要求所说、所写的一切全部声明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加倍弥补,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5/96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