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连英
在2002年,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家人写了“保证书”。现声明所写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论作废。讲清真象,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5/96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