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齐淑萍
在重压下,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所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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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5/96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