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艳
2004年曾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现在声明所做一切作废。今后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5/96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