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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海燕

    我于1996年有幸得法,当时16岁,读初三。在高中主要是个人看书,集体学法较少。1999年7.20去北京上访回来在县公安局曾写过似是而非的文字资料。進入大学后曾于2000年初因为在课堂上讲“法轮功”被停课一段时间。由于自己不够理智,受到当时假经文的影响,写过“不上访,不炼功”之类的“保证书”。2001年1月去北京上访期间被非法判处劳教一年半,在调遣处遭受连日酷刑折磨,包括电击、不让睡觉等,曾写下“在劳教所不炼功”的“保证书”。2001年4月,到劳教所后邪悟,写过多篇反对大法的文章并录像,有的刊登在劳教所的期刊上散播不良影响,甚至给江魔头写所谓的“悔恨信”。参与洗脑其他学员,做过犹大的角色。在出来后,有功友的帮助,虽然开始学法,但长期状态不佳,许多时候随波逐流,实则滑向地狱的边缘。在2004年研究生政审过程中,由于正念不足,讲清真象不及时不到位,再次遭受迫害。后来通过不断学法,并得到众多同修的帮助,我意识到了以前的不足和罪错。并且有必要写下严正声明,声明我以前在公安局、学校、劳教所所写、所说的反对大法的内容一律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父,排除干扰,做好“三件事”,真正做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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