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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崔茂宇 本人因1999年7月22日依法到省政府集体上访,被邪恶登记后送到当地办事处,通知单位领人,放行前必须要写“保证”。当时写的是什么已记不清了,好像是有“遵纪守法,拥护……”之类的话。几天之后,单位领导又让写“保证”,又让在支部会上表态,由于自己学法不够,心性不高,对邪恶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当时觉得没有办法,只好应付一下,写了一些“拥护……、学习……,不听、信、传……活动”之类的话,并在支部会上表了态。虽然后来那位领导将所写的东西还给了我,但是我当时还是没有过好这一关,认可了邪恶的安排,没有走好大法弟子应该走好的路,总之不符合一个正法弟子的标准,特此声明当时所言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还有,在近几年的修炼中有时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没有严肃的对待修炼,甚至拿师父的慈悲不当回事,有背离大法标准、有辱大法威严的行为。在此,我向师父保证,今后一定按照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标准坚定实修,赶上正法進程,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做的一切,走好最后的修炼之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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