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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玲

    我因去北京正法于2001年被非法判劳教2年半,由于自己学法太不扎实,有很多人的东西放不下,加上怕心,自以为是,被邪恶钻了空子,妄图利用邪悟的观念敷衍过去,减轻自己的皮肉之苦,维系人的东西,从而违心的写了“四不”、“悔过、揭批书”以及各种“认识”,酿成了我修炼史上的最大耻辱和难以挽回的损失。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对不起大法对我的再造之恩,更对不起我自己当初的誓约,以及那些还指望着我的众生。回来之后,我明白自己犯下了大罪,很长一段时间心里非常的压抑,生活得很麻木,但又一次次的被师父的慈悲感动着,震撼着。在此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所做的所有不敬师、不敬法的东西全部作废。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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