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美秋
我说过、做过的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救度世人,坚定实修,找出自己的不足,跟师父走到底,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直到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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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