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旻
我不承认旧势力的迫害与安排。对于过去不利于大法的言行、所写、所说全部作废。对于过去说过的对老师不敬的话深感内疚。今后要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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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