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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香

    因当初学法不深,找工作时到派出所签了一份“保证不修炼大法”的批条,并于当地派出所盖章。现认识到其严重性,在此声明,以前所签、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情一律作废。以后坚定实修,紧随师,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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