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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江春燕 我在九九年7月20日以后,公安部门和派出所找我谈话时,由于自己有怕心违心的说“自己不炼法轮功了”,并且还在谈话笔录上签了字。现在我郑重声明那两张签了字的谈话笔录作废。珍惜修炼机缘,坚定修炼。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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