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江春燕

    我在九九年7月20日以后,公安部门和派出所找我谈话时,由于自己有怕心违心的说“自己不炼法轮功了”,并且还在谈话笔录上签了字。现在我郑重声明那两张签了字的谈话笔录作废。珍惜修炼机缘,坚定修炼。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