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金雯
在邪恶迫害下,我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在此声明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