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冯利民
在邪恶高压迫害下,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他人代替向邪恶写的“保证”也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