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贵永、王素霞、韩丽、林素玲、刘华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