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彭协俊
我在2002年中写的“保证书”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作废。在今后的日子里,紧随师父,做好三件事。精進不停,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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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