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郎妮
我在以前对法认识不深,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签字了,现在认识到错了,声明以前“签字”都作废。以后要按照老师要求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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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