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俊芳
我以前向邪恶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与旧势力决裂,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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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