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苹、豆玉军、扬淑华
过去在邪恶迫害下,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