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邵希政
我以前所说、所写“不修法轮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