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魏忠良
我叫魏忠良,家住秦皇岛市海港区临河里12栋3单元12 号,我于2000年12月向建设大街派出所写过保证,特在此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元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4/7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