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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浦春菊 由于自己法没学好,对大法坚信程度不够,怕心重,曾经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99年7月22日,街道书记、治保委员两人来家时我交了些大法书籍,一张师父照片(自己拍照的)。同时还在街道打印的“保证书”上签过名(当时玩了常人的文字游戏写了假名)。今日起声明以前做过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事、对不起师父的事,统统作废。今后一定要好好学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步伐走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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