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晓玲 我在99年7.20迫害发生后,由于怕心和对亲情的执著,在拘留所和单位里说过和写过“保证书”。做了对不起师父和有违大法的事。在师父的慈悲救度和同修的帮助下,我又回到证实法的路上来。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我做过、说过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坚定的走好今后的正法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