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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美香 我在被邪恶迫害期间,违心的签上了(我丈夫和他人写的“保证书”)自己的名字,还说了一些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话,虽然不是出自于本意,但是给自己修炼之路留下了污点。我现在严正声明:我签过名的“三书”和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按照师父说的去做,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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