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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孟北辰 我在200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進京为证实法轮大法是真正能使人身心受益的大法,被非法判三年教养。在教养院邪恶的环境下我邪悟了,做了违背大法和对不起师尊的事。现在我严正声明,在教养院期间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坚定修炼,做好三件事,做一各正法时期的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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