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雅芳

    我87岁。从99年7.20大法遭到迫害后,由于全家炼功遭到恶警屡次非法抄家,使我生出怕心,所以当恶警问我时,我曾经说过“不炼”的话。特此声明,以前说过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遵照师父大法的要求去做,坚修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