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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雅芳 我87岁。从99年7.20大法遭到迫害后,由于全家炼功遭到恶警屡次非法抄家,使我生出怕心,所以当恶警问我时,我曾经说过“不炼”的话。特此声明,以前说过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遵照师父大法的要求去做,坚修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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