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海
在2000年我儿子入党时他自己给我写了一份“悔过书”,我签了字。同年10月恶警把我抓到610,我违心写了所谓“保证”,声明那份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