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丽娟
在邪恶的迫害下,做出了不符合大法言行的事情,特此严正声明作废。决心今后要多学法,做好师父要我们做好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到底,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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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