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爱玲
99年7.20以后,学法不深,在迫害下写过所谓的“保证”,那不是真心做出的。现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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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