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龚筱红
我今天在单位上写了份不该写的“保证书”,正念不强,有人心、怕心,声明所写“保证书”的内容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正法时期师父教诲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