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长梅
我在2003年因讲真象受到邪恶迫害,在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不好的想法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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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元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