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芝
我99年“7.20”以后在残酷迫害和不明真象时,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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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