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谭利、幸泽珍
在99年7月20日至2000年期间,在恶警的压力和威胁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在今后的修炼中一定按照师父的大法去修炼。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