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梅
我以前在各种干扰、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孩子代写的“不上访”等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圆满随师还。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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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