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元圣
本人在九九年七二0后邪恶的“三书”中,违心的签了字,配合了邪恶。现严正声明,在学法不深与糊涂之中所做的背离大法的一切均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