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文成、贾新缓
在1999年7.20邪恶迫害下,在单位、派出所、拘留所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精進实修,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