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森
在99年7.20法轮功被迫害时,本人被迫洗脑,写了“保证书”,特此声明作废。以后要做一名坚修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