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诸慧英
单位里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冒用我的姓名写了“保证”或对大法不敬的言论,声明一切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