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豫疆
本人因在火车上看大法书被恶警发现,被迫写下“保证书”,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