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灵芝
我在99年7.20以后向单位写过“保证书”,现特此声明:一切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