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香花
我在劳教所所写的“悔过”等一切声明作废。今后加紧弥补,精進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