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春香
我在邪恶的高压下所说、所写的一切违背法轮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同时声明我的亲属代我写的“保证”等全部作废。我要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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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