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苏明
99年7.20以后,单位找我说共产党员不许炼法轮功,让我写“不炼功保证”,我不写由别人代笔,让我签名,现声明这份“保证书”作废。正念正行,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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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