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郝汝莲
我自99年7月20日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自动放弃了一段修炼时间,在这段时间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违心的言行,声明作废。今后紧跟师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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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